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步入关键阶段全珠海“共力” 生态文明更上层楼

撰写时间: 2017-08-16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珠江晚报

 自特区建立以来,珠海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生态优先,坚持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不盲目发展,积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走出了一条与珠三角其他城市不一样的发展道路,实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经济和环境的双赢发展。

   经过多年努力,珠海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已到关键阶段,阶段性盘点创建成效,有助于挖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共力”,让全珠海更加“给力”于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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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实施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战略,全市共制定44部生态文明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逐步完善生态文明法规体系;探索了生态环境指数发布、生态文明考核、生态补偿、排污权有偿使用等系列生态文明制度;推进了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

   2012年,通过环保模范城第三次现场复核;2014年,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验收;2015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016年1月,获得国家生态市命名,市、区、镇创建率实现了100%;2016年5月,获评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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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推动市区镇联创共建

   珠海市及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取得国家生态市(区)命名,3个行政区14个乡镇全部编制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积极进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资料申报的准备。

   高新区、高栏港区积极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高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建设规划已通过国家论证,高栏港区获得“广东省绿色省级示范工业园区”称号。

   2016年5月,珠海市生态创建办获评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成为全国19个获奖集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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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处理能力不断提升

   据了解,目前东部生态园的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稳定运行,2014年建成渗滤液处理二期(日处理660吨)工程,建设完成沥溪垃圾填埋场封场二期工程和华新生活垃圾生态处理厂,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日;西部中信生态园的环保生物质热电一期工程投产;海岛建成“压缩中转打包,运至陆地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并投入运营,实现海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自2011年来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一直保持100%。

   此外,我市还持续推进城市污水治理。累计新建污水处理厂6座,扩建污水处理厂5座,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村居污水处理设施56个,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由2010年底的42.8万吨/日增长到2015年底的73.5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10年底的78.81%增长到2015年底的95.7%,同时,持续提高东西部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实现了东部海岛和西部村居污水处理设施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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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我市严格落实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狠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及监管减排,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至2015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基准年2010年下降30.10%、21.57%、32.75%、49.65%,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连续五年获评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减排年度考核优秀,并通过环保部“十二五”减排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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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我市综合运用移动执法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和无人机、无人船等先进环保装备,提高环保管控能力和执法效率。全面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大力度开展打击暗管偷排、无牌无证违法排污等专项行动,综合运用两法衔接、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手段,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

   五年我市累计检查排污企业58919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11宗,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宗,查封扣押案件5宗,限产停产案件5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宗,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3宗,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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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由于全面弘扬生态文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齐心协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市民广泛参与“世界环境日”、“无车日”、“绿道嘉年华”、“绿道万人行”、“珠澳单车游”等大型环保主题活动,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大力推进绿色细胞工程建设,全市累计建成 “绿色学校”189所,“绿色社区”66个,“环境教育基地”12个。

   我市还编制《生态珠海》中小学教材,渗透生态文明教育,提升生态文明意识。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继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争创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努力推动珠海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