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申报工作的会议

撰写时间: 2017-08-07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根据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7〕1194号)要求:各省环保部门需在2017年9月1日前向环境保护部提交推荐市县名单及评选材料。8月3日,广东省环保厅印发了《转发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17〕188号),要求各相关地市在8月11日前报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申报材料。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工作部署,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材料申报工作。8月3日下午与8月4日上午,市环保局组织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及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市政和林业局等12家主要创建成员单位分别召开了关于开展收集整理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申报材料工作的座谈会。

会议首先由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工作要求,随后各参会单位就各自负责的指标、创建申报材料等情况开展了讨论。会议强调,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予以积极配合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着力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争创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