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公告

撰写时间: 2017-12-21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2017年,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文件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珠府函〔2017〕197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清理标准和具体要求,对198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的2份政府规范性文件和1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依法提出清理意见,并经评估审查和集体研究后,反复与市法制局确认,最终确定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保留,1件适时修订,4件废止。(具体清理结果见附件1、2)。

 

附件:1.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单

2.部门规范性文件清单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