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全自动采样无人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撰写时间: 2017-12-04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受采购人委托,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就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全自动采样无人船项目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

1、项目编号:ZHDF170911

2、项目名称: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全自动采样无人船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全自动采样无人船采购

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日历日;

5、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拥有相关的项目业绩;

3)   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7、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8、购买采购文件时间:自2017年12月4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每日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9、购买采购文件地点: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内)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10、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3项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负责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1、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15:0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采购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采购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2、接收采购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内)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会议室。

13、采购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2日15:00(北京时间);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内)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会议室。

14、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个日历日内按照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是否参加投标。

15、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通讯地址: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邮政编码:519000

    话:0756-2666560

        真:0756-2666561

联 系 人:林小姐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