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家企业学习环保税“新政”

撰写时间: 2018-01-17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珠江晚报

        环保税新政下企业该如何缴税?近日,金湾区地税局、金湾区环保局联合举办金湾区环境保护税政策宣传辅导会,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金湾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这意味着已有近40年历史的排污费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标志着建设山青地绿水美的“美丽中国”进入“税”时代。
  政策宣传辅导会上,金湾地税局工作人员向辖区内的环保税纳税人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背景,重点围绕环保税征收范围、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减免税优惠政策和环保税纳税申报表填报等展开了详尽的讲解。会上,纳税人还提出了如委托第三方处理应税污染物如何计税申报、缴纳污水费和环保税之间的关系等多个热点问题,两部门通过举例和科普教育相结合等生动活泼的方式一一进行了解答。
  现场交流互动气氛热烈,纳税人代表表示,这样的辅导会贴近企业实际需求,“干货”满满,收获多多。据悉,全区共有74家企业的环保税纳税人参加此次宣传辅导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