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简易工况法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知识(一)

撰写时间: 2011-10-17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1.实施简易工况法的意义和背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目前珠江三角洲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100万辆,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也已超过27万辆,有关资料表明,城市大气中一氧化碳的77.3%、碳氢化物的55.3%、氮氧化物的50.9%来自汽车排放。而且大部分集中在城市人口稠密的地区,由于汽车排放位置低,排出的废气聚集在人和生物周围,对生命的危害极为严重,是低空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机动车污染排放与光化学烟雾的形成密切相关,它已成为珠三角空气污染的主要问题。因此,简易工况法的实施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源头控制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

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方案》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佛山、东莞、江门和惠州等八个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主要控制区域必须于2011731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简易工况法检测。为贯彻省上述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11530开始实施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法检测。

2.什么是简易工况法,它与旧方法相比是否要求更加严格?

答:工况法排气检测是起源于美国的一种在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方法,它根据汽车在道路行驶的特点,通过模拟汽车在道路上实际行驶的状况进行排气检测。它与旧的检测方法相比,简易工况法检测克服了测量工况单一、在无负荷状况下进行排气检测以及容易人为作弊的缺陷,误判率较低。,其检测结果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在用汽车的实际排放状况,是一种科学先进的检测方法,代表了国际上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的先进技术,它在检测污染物项目上更加全面,不仅仅检测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而且能直接检测氮氧化物。目前北京、江苏、山东等十多省、市已开展工况法排气检测工作,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珠三角各市也于近期陆续开展工况法排气检测工作。实施简易工况法排气检测,将有利于促进加强车辆排放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改善在用车排放状况,将对综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3.在用点燃式(汽油车)发动机轻型汽车使用稳态工况法与双怠速法检测的差异在哪里?

答:两个方法之间主要存在以下三个差异:

一是在车辆检测工况要求上完全不同。双怠速属于无负荷检测,分别在发动机运行的低怠速和高怠速两个怠速段进行排放检测。而稳态工况法属于有负荷检测,测试结果更能接近实际排放,目前我省实施的稳态工况法是通过对车速在25公里/小时和40公里/小时两个速度段的运行模拟进行检测;

二是在判别氮氧化物的排放检测上存在差异,由于怠速条件下无负荷,氮氧化物的排放很低,因此怠速法不监控氮氧化物的排放。而稳态工况法属于有负荷检测,对于车辆在有负荷的情况下氮氧化物的排放迅速升高,可以通过化学发光型分析仪可以准确地反映车辆氮氧化物的排放状况;

三是在测量检测准确度上存在较大差异。采用双怠速法准确识别车辆排放的比例在30%,且电喷车的检测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而应用稳态工况法,不仅识别率达到80%以上,而且基本上能够满足各类轻型车的检测需要。

因此,稳态工况法可以更加科学、客观地反映车辆的排气污染状况和等级,符合车辆排放控制技术不断提高、排放限值不断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