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生态文明中国样板

撰写时间: 2018-01-05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珠海特区报

        自然是生存之本,环境是发展之基。作为我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之一,珠海自建市以来始终将生态文明作为自己的理想与价值追求。通过几十年“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守,珠海在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发展经济,守护住了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珠三角环境质量最好、土地开发强度最小、人口密度最优、社会最为和谐的城市。用实践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美丽”写入强国目标,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刚刚过去的2017年,珠海“生态文明画卷”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回首刚刚过去的2017年,珠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共享绿色生态生活、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六大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从2014年至2017年,珠海空气质量连续四年保持全面达标,空气质量排名始终保持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列,“珠海蓝”霸屏微信朋友圈已经成为现象级传播。
  过去这一年,珠海各种政策措施密集出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节约资源有效推进,能源资源消耗强度大幅下降;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顺利,自然岸线保有率、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环境状况得到改善;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2017美丽山水城市”等一系列荣誉的获得,彰显了珠海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不断进步和成就……这一切,得益于珠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各部门的切实努力,得益于公众的支持和积极参与。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强则经济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过去这一年,珠海首次发布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同时,还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明确企业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并公布企业排污许可相关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促进排污单位改进治理和管理水平,推动排污单位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
  经年累月的生态文明沉淀,让“绿色发展”深入珠海人骨髓,而且成为珠海的主流价值观,融入了市民的自觉意识中,践行在市民的行动里——低碳出行,保护环境的环保志愿行动已在珠海蔚然成风。
  新时代,新起点,生态文明任重道远。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珠海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努力打造全市人民更为期待和向往的美丽珠海。
  生态文明大事记
  2017年,珠海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9%,PM2.5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监测指标连续4年保持全面达标,空气质量保持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列。
  2017年,珠海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完成了年度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4月13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情况反馈会召开,珠海市接收交办案件22批次共44宗,已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持续跟进交办案件的后续情况。
  2017年,组织开展《珠海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0年)》修编工作,增加了自然岸线保有率、PM2.5年均值、森林蓄积量等7项指标,构建具有珠海特色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指标体系。
  5月17日,市环保局颁出全市首张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标志着我市大力推行排污许可制度迈出了历史性一步。排污许可制度是环保制度的一次大变革,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是排污单位守法、执法单位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基本依据。
  6月26日,珠海市首次发布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2016年全市共有“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17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14家,“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10家,我市企业环境信用情况总体良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是环保部门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
  6月30日,市政府印发《珠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7月1日,新修订的《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对环境保护规划、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生态保护、法律责任进行专章规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发挥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9月21日,珠海市被国家环境保护部授予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成功创建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标志着珠海市在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成为了中国样板之一。
  11月,我市开展重点水体流域专项环保执法行动,以3个国考断面和12条黑臭水体周边非法排污行为为重点打击对象,及时收集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在全社会形成严格生态环境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